坦桑尼亞標準局 (TBS) 委派 SGS 實施裝船前合格檢驗 (PVoC) 方案,於 2012 年 1 月起生效。
根據 PVoC 方案,所有進口到坦桑尼亞的受管控產品將在供應國接受核對總和測試,如證明符合適用國家標準或核准的等效規章和技術法規,將簽發合格證書 (CoC)。 CoC 將是清關的強制性要求。
TBS 已引入 PCA 方案來保護國家、消費者和當地製造商免受以下各項的影響:
- 危及公共衛生、安全或環境的不合格產品
- 假冒或不安全的產品
- 不符合批准標準的進口貨物引起的不公平競爭
該方案管控的產品包括:
- 玩具和育兒產品
- 電氣和電子產品
- 汽車產品
- 化學和家居產品(傢俱、紙製品)
- 機械材料和燃氣用品
- 食品和農產品
- 選定的安全設備
- 二手產品
根據以下條件(包括但不限於這些條件),取得 PVoC 認證有三種可能的途徑:產品類型;產品同質性;裝運頻率;以及製造商的品質管制體系。
- 途徑 A – 適用於未註冊的產品(未註冊的敏感貨物供應商或製造商)。 產品必須接受測試和物理檢驗,以證明其符合相關標準、基本要求或製造商規範。
- 途徑 B – 適用於註冊的貨物供應商或製造商。 透過向 PVoC 承包商註冊產品,該途徑可為具有合理和一致品質水準的貨物提供快速認證過程。 建議進行同質產品頻繁運輸的出口商使用產品註冊
- 途徑 C – 許可的產品。 該途徑僅供能夠證明其製造/生產過程中有品質管制體系的製造商使用。 該途徑涉及由授權 PVoC 承包商進行的任何 QMS 審核和產品許可。 建議頻繁運輸/大量運輸的製造商採用此途徑
SGS 擁有數十年的全球合格評定方案管理經驗,可為出口商提供高效、全面的解決方案,確保所運貨物符合坦尚尼亞地區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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